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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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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13 週日 200823:56
  • 在加的生活 (四)

自從搬到North York後人生地不熟的,很多入這所高中的學生都是從Junior High轉過去所以很少有跟我一樣的新生菜鳥,話說回來我的新高中學校名叫A.Y Jackson S.S,他是一所歷史悠久的美術學校,學校名稱A.Y Jackson就是一個加拿大歷史中很有名的一位藝術家,所以學校本身充滿了濃濃的藝術色彩。
這所學校的年級分別是從Grade 10~12 include OAC,何謂OAC,就是怕你讀到12年級還沒修完學分給你緩衝的年級啦,而我剛進去這學校面臨著修著討厭的必修科,歷史地理體育美術等等,其實我在十年級時候修過keyboard課,但是真的發現兩手不能協調啦,所以翹了約2/3的課,另外有趣的是我因為修了基礎美術課認識了Kevin先生,他比我大十幾天但是卻是我唯一在這世界上可以忍受的雙魚男。
Kevin Chen,他是個小三就過去讀小學的台灣人,操著一口不是很流利的國語,使著英文跟發音怪怪的日文(其實當初玩遊戲靠他翻譯的咧),他也是我初期在多倫多做Proove Read的一個好人(也就是Grammar Check),距今跟他認識也快要14年了...哇
其實我真的不愛讀書,本想專攻電腦程式的課程,因為那一個爛老師讓我決定了我不走抓蟲的路,改往電腦動畫方面下手,但是高中其實沒有所謂的電腦動畫專門課程,所以我修了基礎的電腦修圖課程還有其餘一堆像是 Sculpture, Interior Design, Painting, Sketch, Information Design (類似廣告設計), architecture (比較理論派)..好像除了照相課沒拿外其他都拿了。
印象最深刻的是畫畫課,從把Burlap框上去(麻的畫布) <-- 這很花吃奶的力氣,到調壓克力顏料跟上色混色筆觸筆刷都可以把自己弄的髒兮兮的,最記得的是正在畫的時候老師來我旁邊說要加油(我也不懂他叫我加甚麼油),過了幾天後他又來我旁邊說: 這個地方很好 感覺有光跟水的融合還有山的靈氣..blah blah blah,我當下的OS只覺得,差幾天我就變得那麼有天份啦,所以當我往後交作品時候的虎爛功夫一次比一次還好,到最後連靈魂出竅跟附身我都掰的出來了,在此我要感謝老師訓練我畫虎爛的精神。
其實我最喜歡的美術課程還是設計類,我很喜歡那種腦力激盪出來的成就,所以導致現在很受不了沒有美感或是沒有創意的人,但是偶爾又會太有創意跟意見讓人無法接受,真難搞。
我很討厭制式的學習,所以當我當了三次gr. 11數學時候我遇到了一個很寶的老師,叫做Mr. Kodiak,他這位老兄很屌,常會點在睡覺的同學問他:Where are we? 學生會說: I don't know,他就回你: Planet of Earth還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語言 一點都不無聊 所以那堂我就pass了。另一個所有移民的人都會遇到的課程就是ESL跟正規英文課,還記得剛開始的時候我認識了Cindy(大頭蔡),也認識了十四年咧。。。 他跟我一樣是牡羊座的,但是很愛哭 我也不瞭為啥,很龜毛 都認識那麼久了還怕跟我單獨看電影,想怎樣早怎樣了吧 你想太多。
另外的是Gr. 12的English,其實英文課讀莎士比亞的書真的有點無聊,不過印象很深刻的是有一次他拿了一張問答題的試券讓我們填,很多人填到最後才發現這張紙的Instruction只說,填上姓名就可繳回,這件事情其實讓我一直印象很深刻,其實很多時候我們看事情都是很表面,應當要全盤瞭解後你才能掌握全局。
Cindy是唯一一個陪我從第一個失戀到現在的死黨(雖然這次這個你沒參與),也好幾次你回台灣都沒碰到面,好像也至少有八年沒見了吼。真想念你們這些朋友。
離題了,高中的生活都是在打電動的日子裡過去,也半造就我現在頭腦比一般人靈活的基因吧,在高中的生活圈子除了學校外就是慈濟,也因為這些原因認識了很多其他學校的朋友,(一個就牽一個學校很累的)。
我想宅的因子是從這些日子培養的,個性跟朋友真的有相當大的關係,我發現。
下一篇要寫的是我打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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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08 週二 200800:42
  • 在加的生活 (三)

話說回來,我曾待過兩所高中,其中一所是在九年級時從小學直升上去的,基本上沒什麼朋友可言,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是從Junior High上去的同學。(所謂Junior High就像是國一到國三,而我讀的是從小一到小八一貫教育)
我的中學名字叫Albert Campbell,是隸屬在Scarborough的一所學校共有三千多名學生(Gr.9~12+OAC),其實剛進去的時候只認識一個就是在agnes mcphil一起上esl的stephen,認真說起來我第一個認識的同學應該是Paul吧,他是一個新的轉學生,也剛好是住在我們公寓的八樓(我住十四樓),於是他也很莫名的就對我很好也就常常混在一起(我是因為被他從台灣帶去的漫畫收買),因為他也算是個風雲人物(長得帥但英文不好),所以我就充當他的翻譯,時間一久就認識了許多台灣人也包含我的同學跟一些cbc,後來算一算我總共認識了三百多位(想想也很誇張),不過在albert campbell也只待了一年就轉學了。
其實在Scarborough(多倫多南區)有很多的香港人,那時候就是學香港話最密集的時候(我真的不是刻意去學的 唉),每天也很多幫派鬥爭,每個星期五都會看到學校對面MALL的停車場會有事情發生,當然啦 血氣方剛的熱血青年也會有自己小小的組織,也還好我都是認識CBC所以英文在那時候進步也很多 哈哈。
那時候最常做的事情就是每週四跟六晚上會去Agincourt(一所小學)的冰棍球練習場去溜冰,溜了一身汗之後就去附近的中國市場吃撈麵(就是香港人俗稱的伊麵,鄭伊健的個伊麵),現在想想好像也滿無聊的,再來就是一群人去Party跳舞(當時才十五歲)所以別再說我沒去過舞廳,我去的時候你們都還在k書呢,哼! 後來也是因為搖頭丸太氾濫所以遠離這些地方,其實早在台灣流行這些之前那裡已經有萬人露天搖頭了。
之後搬家到了North York(北約克,多倫多中區),這也是自己買的房子,有兩層樓+地下室,房子的內容呢 在客廳是紅色的牆壁跟綠色的地毯(超級聖誕節啦)到現在還是很想念那個家,後面則是有游泳池,它不大但是很舒適呢。

下一篇是我高中的精華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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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05 週六 200801:35
  • 在加的生活 (二)

話說我剛到加拿大時是十三歲就讀於Agnes Mcphill(別再說我記憶力不好 我只是不重要的不記)也就是相當於國二下,當時全校只有五個台灣人,其中有四個是朋友一起移民過去的,而我跟我姐還有媽媽就寄住在其中一個家庭中,當然到最後也搬開自己築巢囉(過程就不多說了 不是個好經驗 但學到 再好的朋友有會有摩擦)。
其實在Agnes Mcphill是我人生中最無憂無慮的時候,每天早上吃完好吃的Cereal跟牛奶中午接著吃好吃的土司夾蛋跟肉(不知道為啥就是很好吃),下午三點半下課跟朋友一起打棒球或是打水仗(只有在夏天),後來花了兩個月的時間跌出直排輪(在1992年的時候其實還滿拉風的啦 (羞),如果真的太累的話就回家吃下午茶看Disney的Tiny Tooney或是Tom & Jerry還有看了好久的Full House,其實因為小朋友常會在外面玩到忘我所以大人都會規定天黑以前要回家,可是他們萬萬沒想到加拿大的夏天是九點半才黃昏,所以我們樂透了(但是其實只有樂一天)。
因為當時去的時候剛好是夏天的尾巴接連而來的就是秋天,而加拿大最著名的就是秋天的楓葉(如圖下)
你沒看錯,楓葉就是這麼多種(這是偷來的照片),還有的是滿山滿谷各色的楓葉,楓葉顏色的形成則是風向的吹拂所造成的,所以每一年你看同一區的楓葉顏色都會有些許不同,很妙吧?
但是一想到楓葉也是惡夢的開始,有一句中國諺語叫做秋風掃落葉,那個簡直是你家沒楓葉樹卻要幫人家掃,一掃可不是一兩個垃圾袋可以搞定的 惡夢阿惡夢。
再來經歷的則是第一個聖誕節 第一年甚麼都很新鮮 小至電視節目 大至全世界最大的淡水湖(不大只有比台灣大五倍,有看過湖有浪嗎?)如圖下

對,他是湖。。。。。。。。叫做安大略湖(Ontario Lake)上地理課要背的五大湖之一
話題轉回到聖誕節之前的萬聖節(我就是很隨性啦 就忘了聖誕節咩),其實這個節日是給小朋友出去要糖果吃的,但是我們也覺得再老去要就會很丟臉,所以我買了一張面具跟一個跟我一樣不要臉的大朋友一起去要糖果,其實很多商店跟住家都會為了這一天佈置,像是超市就會有很多南瓜怪而攤販前面則是有很多搞怪的玩具跟用棉花做的蜘蛛絲,而人則裝扮成吸血鬼狼人之類的,很有趣。 而要糖果時候一定要說(Trick or Treat)意思是不給糖就要搗蛋(還是英文好聽些),這個活動對發糖果的人可以看到各式各樣的可愛的小孩,對小孩可以得到他們愛吃的糖果,真是個好活動呢。 話說回來 我在學校還曾自己做過Jack O'latern(南瓜怪),其實他應該翻譯成傑克燈籠,他就是個燈籠阿,跟大家報告其實南瓜臭掉很噁心而且南瓜超級無敵硬。
接下來就是超級霹靂好玩的聖誕節啦也叫做Christmas也是X'mas,請大家不要把merry christmas當作是聖誕節。 為了這一天所有的店家跟住家也很忙碌的把萬聖節的裝置換成聖誕節(看吧根本就無心工作),有的人甚至會買個pine tree回家自己裝置,而我家只有在第一年的時候心血來潮買了棵假樹來裝置(後來的九年他都被塵封住了),更神奇的是後來買的房子外面就是一顆大聖誕樹,如果你住過多倫多又在North York的話你應該都聽說在A.Y Jackson附近有一個超大的聖誕樹,對 那曾經是我家! 到現在其實還是很記憶猶新的到處充滿了聖誕歌 舉凡we wish you a merry x'mas, jingle bell, 12 days of christmas(這是我的最愛 但我不知道怎麼連結,有興趣的可以自己找),去逛百貨公司也都氣氛好好,根本是台灣硬撐出來的所遠遠不及的。 尤其是12月26號大家期盼了一年的boxing day,其實這也就是百貨公司所謂的週年慶吧。意思是要給朋友買份禮物吧。 
其實很幸運的在第一年十月底就下雪了,第一次看到雪超興奮出去舔阿吃的(別以為你不講我就不知道你不會幹這種傻事),後來才被警告雪其實是髒的(就像雨一樣),在往後的幾年也發生過好幾次的暴風雪在這裡就簡單分析一些情況。
情況一:零度以上下雨零度以下下雪,如果在下雨的情況下溫度從零上一度急速降到零下十度呢? 答案是:雨下到路上後結冰。 曾經車子打滑180度,也看到路人甲在"路上"溜冰跟"滑雪",另外的奇景就是沒有樹葉的樹枝包著一層冰柱(想像枝仔冰的樣子就知道了)。
情況二:暴風雪,這個常會遇到只是大或小,小則10cm大則60cm。聽數據是還好,但想想看路上的雪要清出個走道是否要把雪往兩邊推,當雪太多兩邊堆太高你就像是在雪中隧道行走,我曾走過比我還高的雪牆。(個人175,其實有178但側灣 黑啦我就是要計較)
情況三:冰刨,沒什麼就是石頭打下來,逃就是了。
情況四:細雪飄飄,這是可遇不可求,我在加拿大十年也只見過四次,美呆了,用手去接雪才第一次知道雪長甚麼樣子(如圖)
我只能找到最相像的圖 請見諒。
至於跨年的時候總是很冷 所以都沒去ㄎㄟˋ燒,我說得冷 是那種零下十度加風吹。
而春天則是最冷的時候(下雪其實不冷,融雪的時候最冷,切記),當雪融完後你就可以看見草皮的草根樹上的嫩葉慢慢的長出來,超級有生命力,看了就好舒服,台灣就完全沒有四季的分別,差別很大。
好啦 明天還要繼續的去整理災屋 今天先寫到這邊 下次繼續高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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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在加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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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04 週五 200815:34
  • 偶然

相遇的瞬間 相交的眼眸
相識的日子 相知進交心
盼夕陽西下 你我喜相會
至鳥聲輕啼 你我入夢鄉
每當窗外月光 夜色朦朧
凝望桌前螢幕 閃爍游走
鍵盤敲打聲傳來陣陣思念
思念的日子 換來無數個爭吵的夜
兩地的情感 相思無用的情深緣淺
破裂的傷痕 造成無法癒合的傷口
六十歲的誓言 你說已不重要
陪我度過人生的一段路 已經足夠
你只留下了淡淡的八個字在我心房
"緣深情起 緣盡情滅"
到如今回憶 只是一個 偶然 
20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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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9)

  • 個人分類:嘔心瀝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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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03 週四 200801:29
  • 在加的生活 (一)

自幼出生在新莊這個永遠都在交通黑暗期的我從小就豐衣足食 不愁吃不愁穿 雖不算大富大貴 但也充其量可說是小康。
從小我就是個小霸王 幼稚園拿圖釘釘人 小學拿刀片割人 把女同學欺負哭 , 雖稱不上足智多謀但也是個鬼靈精 腦袋就是動的比人快 , 後來想想應該是受到綜藝節目的影響。
從小就很喜歡接觸電視遊戲 第一台電玩是仿的任天堂 (當初我爸不知道紅白機) 第一個遊戲玩的是忍者跳來跳去有大青蛙魔王跟馬力歐第一代還有影子傳說 若身邊接觸的人的程度我說第二沒人敢說第一 (對啦現在科技發達我不敢說第一)
或許是小時候玩太多遊戲導致不愛跟人social,我就是不愛咩。
回歸正題 其實在國中之前我都還是個很低調的小朋友 上了國中之後突然間變成風雲人物 交了很多的朋友 甚至後期要到加拿大時大家還幫我辦了離別會呢,現在想想還是很感動,但後來聚會大家的感覺都不一樣了導致現在也很少聯絡。
到了國中一年級的上學期第二次月考前就因為要去義大利考察(移民前要考察之類的)就沒有考試,回來後的兩個月後就飛去加拿大的多倫多報到了。
其實在我國小四年級之後就開始補習英文 那時候只有一家叫做文藻外語 一個禮拜兩次 每次車子都會放著 one little two little indian three little four little indian....我就得上車去補習,其實從小上課很少溫習 考試也從沒復算過 但就是喜愛英文,不知為何他對我來說就是簡單的要命,還記得當時的考試一百分可以拿1~2張貼紙,走廊則放著一個玻璃櫃陳列著獎品,獎品前面會貼著需要多少張貼紙才能換,我記得小至鉛筆(五張)大至傻瓜相機(一千張),我個人的個性就是不愛認輸 當時有個挑戰者跟我嗆聲說要拿相機,嘿嘿 結果我還是文藻新莊分校第一個拿到相機的人(雖然他不好用 但 人性咩)。
話說回來 雖然我考試都一百 國中考試也都一百 但我深深地記得我第一次在多倫多上課ESL(English as Second Language)也就是俗稱的特殊英文班,鴨子聽雷阿 深深地挫折感,但是所有老師我都可以忘記 但是只有那個英文老師我絕不會忘記,他叫做Motgomary,是個日本jbc,連他第一張給我的X'MAS卡片我都還留著 上面還貼了一根Candy Cane(我直到前年才拔掉他 因為他有點變色了 很噁我知道)
雖說我外語能力還不錯 但是喜歡跟強迫總是有些差距 至於英文要怎麼學 我以後還會寫一些文章分享給想學英文的朋友們看。
雖然上ESL時候可以不用跟一般學生一起上課(因為也聽不懂)但是還是會有跟同學上課的時候,當時同個學校只有六個台灣人(有五個是朋友),其實加拿大算是個大熔爐 什麼人都有 但是我去的時候是讀七年級,相當於國二。 大部分都是土生土長的移民或是白人,只有一些比較老鳥跟壞的黑人才會欺負你。
因為語言不通 通常午餐都是匆匆的吃飽就去玩 那時候最喜歡玩的就是棒球(因為台灣剛盛行 是還有味全龍的時候喔)校園內因為禁止使用紅線球所以我們只好用軟式棒球來練投補,也就是這樣迷上了棒球每天都曬的跟黑炭一樣很恐怖,加上我是西元1992年去的,多倫多的BLUEJAYS剛好92~94年拿了兩座World Champion,不過後來就開始迷喬丹了,外國看運動是很恐怖的 遠比台灣來的恐怖。
當時的運動量確實很大,打棒球,長跑(學校的活動),直排輪,冰刀,冰上曲棍球跟滑雪,後來還去了YMCA練重量訓練跟柔道(橘帶),當時的身材還不錯啦(羞)。
有很多人說長高吃啥吃啥,我長高就兩個條件,牛奶當水喝,每天超大運動量。包准一年長十公分(當年從台灣去是162cm, 13yrs old..一年長十公分) 提供給有想長高 但沒有很老人的人參考 (ps.牛奶最好買新鮮的 超市的很多都是香料牛奶)
好啦 今天就先寫到這 其實今天看了大冒險介紹加拿大有感而發 想把我在加拿大的一些記憶都寫下來 我怕我會就這樣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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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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